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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拍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网上竞拍规则适用于本网站上的竞拍行为。


第二条 任何参加湘军竞拍平台竞买的个人及机构均应仔细阅读此规则,并同意此规则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第二章 关于竞投人及买家的规定


第三条 竞投人是指在本网站进行注册并办理了必要手续、在拍卖活动中具有竞投权的个人及机构,否则不被视为正式竞投人。


第四条 实行会员制度。


第五条 依照适用法律能够合法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个人和机构可以注册成为会员。未满十八岁或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个人不可注册为本网站的正式会员。个人申请注册,必须提供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等真实材料,机构申请必须提供合法的企业(事业)注册文件。只有拍卖网的注册会员才有权利在本网站竞买物品。未经注册,任何人只可在拍卖网上一定范围内浏览拍品或享受本网站的其它服务,但无资格在网上参与竞拍。


第六条 注册会员采用保证金制。本保证金的意义在于维护卖家的权利及利益。对特别拍品,须进行专门登记注册才具竞拍权利;


第七条 会员推行保证金等级制度,只有在竞拍前交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才可成为相应级别的会员。此保证金可以全额无息返还给会员,同时会员的级别将恢复为普通会员。


第八条 任何个人或机构,经在线注册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将收到本网站发出的确认电子邮件,至此,该个人或机构才成为正式会员。


第九条 本平台有权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取消违反法律或本拍卖规则的会员权利,并不需承担与之相关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十条 任何会员自行保护自已的会员身份,除非本平台书面认可某竞投人是表明身份的某会员的代理人,否则该竞拍行为应被认为会员本人的行为,本公司不承担与之相关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平台有权根据对本规则条款的解释平息竞拍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当竞拍出现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予以协调解决。


第十二条 竞买人竞拍成功之后,即成为拍品的买受人。除了拍品本身的落槌价,买受人应支付本公司的平台佣金,同时买受人还须自行承担交易本身支付、配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如无特别提示,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第三章 关于卖家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平台采用卖家委托送拍制度。任何个人及其它机构需与拍卖网签署正式委托拍卖合同并交纳一定费用之后,才能取得拍卖网委托拍卖的资格及在本网站拍品的权利,同时获得本公司提供的网络拍卖服务承诺(其内容系为本平台与个人及机构签署的正式合同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或企业提供拍品可通过本平台网络竞拍。


第十五条 下述物品不得进入本拍卖网站,如任何委托人或加盟企业隐瞒情况使下述物品进入本拍卖网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本网站概不负责。

a.涉及欺骗性的、假冒的或偷盗的物品;

b.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物品;

c.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流通的物品;

d.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审批才能转让却未经审批的物品。


第十六条 本公司对下列事宜具有完全的决定权:

a.某拍品是否适合于在本网站竞拍;

b.在拍卖品描述及新闻媒体中对任何拍品作任何内容说明和评价;

c.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的意见。


第十七条 本公司认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在拍卖未结束之前任何时间撤回任何拍品:

a.对拍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有怀疑;

b.对卖家所作的说明或本规则所述卖家保证的准确性有怀疑;

c.卖家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

d.存在任何其它合理原因。


第十八条 委托企业在本网站进行竞拍登录时,必须严格执行本网站的各项规定及操作程序。必须保持与本公司统一的管理体制。为防止在本网站出现欺诈行为,本公司对于举报的欺诈事件或出现大量负面反馈信息的企业实行严格的清除政策,除非该企业有充分的证据。


第十九条 个人委托竞拍其物品时,必须持有个人有效证件,并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竞拍合同。本网站不承担对拍品鉴定、评估、定价以及拍品描述等责任。


第二十条 除非拍品由本公司自己征集、登录,否则本公司对所有拍品的描述信息、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音、图片、图形、录像、消息或其它材料,不管是公开表述,还是私下传送的,都应由个人或机构承担唯一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允许利用本网站操纵交易。如果任何个人或机构被发现利用本网站从事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本公司可自行决定立即中止该委托合作资格。


第二十二条 个人或机构直接通过本公司在本网站进行竞拍,除与本公司另有协议的平台佣金外,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委托者收取一定数额的使用费用。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按合同向本公司支付佣金。


第二十四条 直接通过本公司在本网站进行竞拍的委托人可在竞拍之前撤回拍品,但该拍品已经开始上网竞价,则应支付相当于该拍品保留价的5%的款项作为对本公司的补偿。因委托人撤回拍品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如拍卖品未能售出,委托人应在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取回拍卖品,费用(包装及运输、搬运等费用)自理。超过两个月,本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再次上拍,并有权从出售收益中扣除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将余款支付卖家。


第四章 拍卖品描述


第二十五条 在本网站登录的拍品描述是指对拍品的作者、来历、日期、年代、尺寸、材料、真实性、出处、保存和估售价等提供的意见性说明文字和图片材料。仅供竞投者参考,不表明本公司对拍品的色调、质地、真实性及有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


第二十六条 因摄影、显示等造成描述作品的色调等与原物有误差者,以原物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限制出境的拍品,禁止在本竞拍平台上拍。


第二十八条 不论是否在竞拍开始前对欲竞拍的拍品原件进行审鉴,任何竞拍人都应对自已的竞拍行为负责。


第五章 竞拍与买受人


第二十九条 除特别规定的竞拍方式之外,竞买人在竞价中出价不得低于当前价,否则出价视为无效。出价最高且到达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为最终的买受人。


第三十条 买受人指在已结束的交易中出价最高且已超过卖主规定的最低竞价或保留价的竞买者。


第三十一条 本网站设立委托竞买程序,委托人必须是本网站的正式会员。竞买人欲委托竞买时,应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委托。采用委托竞买的方式的出价,其出价数额必须比网上“常规竞买”程序的出价高一个竞价阶梯方可成为合格的竞买人。


第三十二条 竞买人如无法亲自参与竞买,在交纳了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后,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委托本公司代为竞买,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委托本公司竞买的竞买人必须在竞拍结束前二十四小时办理委托竞买的手续,向本公司出具书面委托竞买授权书,并应按照本规则第六条之规定交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如果取消委托竞买,也必须在竞拍结束前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本公司。


第六章 付款及收取拍品


第三十三条 买受人竞拍成功后,将得到本网站通过电子信箱发出的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的形式不限于电子邮件,还包括传真、电话、信函等其他有效的通知方式),此时买受人应按照该确认书提示的落槌价加上买方佣金来支付成交价款。同时,本网站发出的传真通知、通知电话和通知信函也将视为有效的成交通知方式。


第三十四条 买受人应当在拍品成交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仓库自行付款取货,或提出物流配送的需求,同时应支付成交价款、佣金和配送等应付费用。


本公司收到买家提交的应付总款项后,随即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本公司的合同运输机构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将拍品送至指定地点。买受人签收后即获得对该拍品的所有权或支配权或使用权。


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品,仅应视为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本公司可酌情决定是否提供此项服务,若因此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负。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页、釉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不负责任。此外,对于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公司及装运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如果买受人未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本公司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后第十一日就买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万分之三收取保管费,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买受人与本公司另有协议除外。


从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之后,如果买受人未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分该拍品,将此件拍品重新拍卖或退还委托人。


拍品成交之后超过一个月不提货者,则因逾期造成对该拍品的搬运、存储及保险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品负全责,即使该拍品仍由本公司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保存,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品的毁损、灭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欢迎买家自行付款取货 。


第三十六条 买家审验拍品条款:

a.本公司不承担下述退货责任:

-拍品实物与拍品描述一致或无明显缺陷;

-拍品描述符合当时的有关专家普遍接受的意见,已经清楚表明专家对于该拍品的鉴定意见存有争议;

-因摄影或屏幕显示原因而造成与拍品原物有差异;

-由于买家本人的原因,本网站已经对某拍品的限制进行了提示,但该买家仍参与竞投并获成功反悔时;

-提货后7个工作日之内(客户自行提货的自提货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如果是物流发货自客户签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买家本人对拍品的真实性发生怀疑但无法出具画家本人的书面鉴定意见,或者两位以上相应专业的国家级鉴定专家关于该拍品赝品的书面鉴定意见。

b.提货后7个工作日之内(客户自行提货的自提货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如果是物流发货自客户签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下述情况之一时,本公司负责退货退还买家已付的落槌价和佣金,但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鉴定费、保管费、运输费等,不在退还的费用范围之内,需买家自行承担。具体可退货的范围有:

-拍品实物与拍品描述明显不一致;

-买家出具相关书面鉴定意见以证明该拍品为赝品:如果是书画作品,需要出示画家本人的书面鉴定意见说明该拍品为赝品;如果是作者已经过世的,需要出示两位以上相应专业的国家级鉴定专家关于该拍品赝品的书面鉴定意见;其他类拍品需要出示两位以上相应专业的国家级鉴定专家关于该拍品赝品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三十七条 在七个工作日内如未从第三方担保人(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处得到买受人付款通知、或买受人没能提供任何付款凭证、或买受人没能提供有根据的书面说明,本公司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a.视为此项拍卖未成交,本公司将有权扣除该买受人的保证金,用以补偿本公司及卖家的损失;

b.撤销该买家在本网站的所有其它拍品的竞投纪录,并取消其会员资格;

c.保留对该买家提起诉讼并要求其赔偿本公司因其违约所造成损失的权力。

d.将在网站的黑名单中公布其姓名(仅限于姓名,其它为私人信息我公司予以保护)。


第三十八条 本公司工作人员向买家代为包装及处理的拍品,仅应视为本公司对买家提供的服务,本公司可酌情决定是否提供此项服务或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十九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本公司将在拍卖描述中说明并不承担任何出境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买受人根据有关国家规定自行办理出境手续。


第七章 保留价、起拍价、估价、落槌价


第四十条 所有拍品在本网站进行竞拍时,分为无保留价和有保留价两种。无保留价拍品进入拍卖程序时不设定底价限制。除特别规定的竞拍形式,有保留价拍品只有出现等于或高于该拍品保留价时才能成交。决定拍品是否设定保留价以及如何确定保留价,由本公司征集的拍品由本公司与拍品供给人协商确定。加盟企业则与向该企业提供拍品的供给人协商确定。非加盟企业则自行决定。


第四十一条 有保留价的各项拍品均设起拍价,该起拍价可能同于保留价,亦可低于保留价。


第四十二条 本网站在拍品描述中可能出现对该拍品的估价,其估价只表明本公司对该拍品所作的市场估值,不代表任何承诺。


第四十三条 落槌价系指本网站系统决定将拍品售予买家的价格。


第四十四条 成交价款系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品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买方佣金、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以及因买受人不履行义务而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总和。


第八章 保险


第四十五条 除非委托人另有指示外,以本公司名义征集的所有拍品将自动受保于本公司的保险,保险金额以及保险费将在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


第四十六条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之本公司不需要投保时,则其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四十七条 保险费由拍卖人与委托人自行商定。


第九章 出售收益支付


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向第三方担保人提交买受人已签收拍品的《买受人已签收拍品通知书》,担保人将成交价款交本公司,由本公司在扣除相应比例的佣金及其他费用后,交付至最终受益人。


第四十九条 卖家拍卖所得收益,须向政府纳税,则由卖家负责。


第十章 关于遵守法律与国际互联网惯例


第五十条 所有合作个人或机构及本平台的会员,在有关使用服务、包括有关竞买、发布售物信息、购买和出售物品方面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令和规定,必须依法行事,不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必须遵守中国有关敏感技术资料传输的法律。本平台保留对违反法律、法令、规定及行为特别恶劣,故意损害其会员权益者采取注销其会员资格,以及向司法部门举报、控诉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 认识到互联网的全球性,任何会员都应同意遵守有关网上行为和发布物品信息的可接受性方面的所有地方法规以及有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第五十二条 本平台将作出最大努力来确保系统的可靠运行。在任何情况下会员都不得采取导致本网站站点和资源超负荷的行动,不得将自已的密码透露给其他个人或商家。


第五十三条 正确进行与对待信息反馈。任何会员给予本网站或其他会员的反馈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能使用本网站的反馈系统来不公正地贬低他人。


第五十四条 会员接受本规则后至其作为本网站正式会员的期间,本平台有权对会员提供的在售物信息栏中出现的资料信息,通过任何一种媒介予以宣传和广告,会员保证对此不提出任何版权和广告权方面的要求。


第五十五条 本平台给予每一个会员一定的许可权限,但并不意味着将已经注册本公司所拥有的企业名称和域名等知识产权授于会员。本公司明确禁止转售本网站或服务以及将本网站或服务用于商业目的,仿制本网站或服务,收集和使用本网站会员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其它参与信息、评测或登记信息,摘录或采集数据等等。


第五十六条 对由非本公司及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本网站或无法使用本平台的服务引起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十七条 建立在本网站与会员之间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本平台的所有会员都有义务尊重并遵守规则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在未经通知会员的情况下不时地进行更新。拍卖网将通过在网页上发布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请各会员注意,对此,各会员如继续使用这些服务,应定期浏览本规则,以便了解到最新的规定并需要继续接受新的条款和条件会员不能以不了解本规则为由向我公司提出任何请求或抗辩。


第十一章 定义


第五十九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湖南湘军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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